云南省分析测试中心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监督现场评审
2016年11月19、20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审组对我校下属云南省分析测试中心进行为期两天的国家实验室认可现场监督评审。
评审组依据CNAS-CL09《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2013), CNAS-CL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2012)、 CNAS-CL2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珠宝玉石贵金属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2015)等认可规则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对测试中心的管理体系运行状况等“人、机、料、法、环”各个环节进行了全要素、全方位的评审。评审组查看实验室整体环境,调阅检测仪器使用和检定记录、检验检测工作记录、技术人员业绩档案、人员培训计划、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结果、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报告,结合现场提问等方式,对中心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进行了评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通过评审,专家组认为中心建立了管理体系,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具有可操作性,体系运行有效,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满足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要求。分析测试中心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监督评审。